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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说明 (J.D.项目)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简称“STL”)创立于2008年,是中国也是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将普通法(J.D.)和我国传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J.M.)相结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严谨、开放、创新的中英双语法学教育模式让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益显著的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中国法律传统之间的交融。学院创院院长为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201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改革开放40周年40位最具影响力外国专家之一的Jeffrey Lehman教授。现任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历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和国际关系学院的创院院长、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任顶级跨国律所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023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攻读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两专业培养方式均为J.D.)。招生方式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办法。申请攻读我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学位研究生者,须符合《北京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查阅网址:20221104104247747002.pdf (pku.edu.cn))中的规定和要求,还须满足本信息中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英语水平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和学习年限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年限:4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授课语言:普通法J.D.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中国法课程为中文授课。

二、申请资格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北京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类专业(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申请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类专业(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三、申请程序

1. 202211159:002022123017: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申请院系选择“深圳研究生院”,申请专业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或法律硕士(法学)。申请人应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我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具体流程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事项说明(校本部)》

2. 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

3. 申请材料须于20231517:00前寄(送)达我院,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国际法学院大楼410 J.D.招生工作小组收,邮政编码:518055。同时于20231517:00前将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份不超过10MBpdf文件发送至admission@stl.pku.edu.cn邮箱。

4. 申请材料包括:

1) 北京大学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中英文个人陈述各一份,15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6) 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皆可),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具有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上;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60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②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891 日后参加考试);

GRE320 分及以上(2018 9 1 日后参加考试);

TOEFLIBT90 分及以上(2021 9 1 日后参加考试);

IELTSA 类)6.5 分及以上(2021 9 1 日后参加考试);

⑦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需要相应学校提供证明并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8201891日后参加考试并获得的LSAT成绩(客观题及主观题两部分均须完成)。如果申请人外语水平证明为GRE成绩,可免交LSAT成绩。(20233月前成绩,如当前成绩未出可在2023315日前补交。)

9) 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10)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学习素质和学习潜力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四、住宿、学费、奖助学金

1、住宿:港澳台学生与内地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带空调和卫浴,费用自理。

2、学费:港澳台学生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标准(人民币)为:60000/年,学费分学期缴纳,即学生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30000元,届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3、奖助学金:港澳台学生可申请由学校或院系设置的各类奖励和奖学金,奖助学金标准因每年情况不同有所调整,请咨询招生办公室了解最新情况。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其他事项

1有关我院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奖助学贷、实习就业等,可在我院官网https://stl.pku.edu.cn查询。

2、北京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若上级部门在 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询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032287 / 0755-26657647

电子邮件:admission@stl.pku.edu.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国际法学院大楼410办公室

邮编:518055

网址:https://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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