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7年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7年研究生!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简称“北大国法”或“STL”)创立于2008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在深圳研究生院设立的一所创新型、国际化法学院。北大国法是全世界范围内唯一一所同时提供完整中国法法律硕士(“J.M.”)课程(中文教学)与普通法Juris Doctor(“J.D.”)课程(英文教学)的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跨文化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治人才。在这里,学生不仅系统掌握中国法、美国法和国际法的专业知识,更通过苏格拉底式案例教学和跨国法律实践,锤炼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北大国法是中国内地唯一拥有常驻跨国师资队伍的法学院,70%以上教授来自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欧盟、英国、以色列、韩国、澳大利亚、伊朗等。教师均毕业于北大、哈佛、耶鲁、斯坦福、芝加哥、哥伦比亚等世界一流大学,学术研究以比较法为特色。

建院至今,学院已培养具备独立涉外法律职业能力的毕业生逾一千五百人。他们活跃在国际顶尖律所、跨国企业、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既是中国企业出海的护航者,也是“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及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积极推动者,持续践行着STL“通过法律连接世界”的使命。 

2027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继续采用推荐免试和法硕联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中国内地考生攻读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专业培养方式均为J.D.)。2027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计划招生127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75名;法律(法学)专业计划招生35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8名。两个专业的应试生招生人数各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根据《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我院制定以下研究生招生说明。考生需同时满足《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本说明中的各项要求。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院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须符合《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

1. 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报名我院的考生在系统报名时具体信息如下:

招生单位:(10001)北京大学

考试方式:统考

招生院系:(047)深圳研究生院

招生专业:(035101)(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
          (035102)(专业学位)法律(法学)

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12月20日

2.初试科目

法律(非法学)初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法学)初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我院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60分以上),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录取

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学习方式与学制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均为4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

J.D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中国法课程为中文授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240000元。学生分期缴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30000元,届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二)奖助学金

1.北京大学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3.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s://stl.pku.edu.cn/cn/admissions/81/financialinformation.html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宿舍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由深圳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000元。

八、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

九、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032287 / 0755-26035339

电子邮件:admission@stl.pku.edu.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国际法学院410办公室

邮编:518055

网址:https://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