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专业到跨法域:STL2015届校友赵宇先的涉外争议解决实践与职业思考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5届校友

赵宇先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赵宇先,现为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主要从业方向为涉外及跨境争议解决。从业以来,他持续协助中国和外国客户在中国法院和各境内外主流仲裁机构处理各类跨境争议,行业覆盖生命科学、新能源、先进装备、投融资等不同领域。


求学经历与专业转向

Q:师兄的本科专业是逻辑学,那么您是如何接触到STL的呢?是什么促使您决定转专业,选择攻读法律?

A:其实也不能算完全“转专业”,因为逻辑学专业当时的课程设置其实比较杂(多元),本身就是一个自带跨学科属性的专业。其主修课程不仅包含逻辑学原理、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等逻辑学课程,还包含数学系的一些经典课程,另外还有认知科学、西方哲学、心理学等课程。

除了主修课程,我们还要从法学、计算机、数学和哲学四个专业选择一个辅修专业。由于我逐渐对诉讼律师这一职业产生兴趣,所以最终选择了法学作为辅修,与法学院的同学一起修读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国际公法等核心课程。这段经历让我坚定了未来从事诉讼律师的想法,也明确了攻读法律硕士的方向。简言之,我是先确定诉讼律师的职业目标,再选择攻读法律专业。

在选择硕士攻读院校时,我了解到了STL,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STL在母校的宣传,二是当时已就读STL的张浩淼师兄的介绍。他在STL充实而积极的学习体验在同学之间有所传播,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选择STL,更是看中了其扎实的课程设置和顶尖的中外师资力量。在当时国内法学教育整体仍较偏传统的背景下,STL同时提供中国法与美国法训练,并强调英文法律写作、案例阅读和苏格拉底式教学,这种教学模式对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当时STL的宣传重点之一是培养“涉外律师”。我意识到“涉外+诉讼律师”这一组合——即今天所说的“涉外争议解决律师”——既有意思,也容易形成差异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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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毕业时与舍友们的合影


Q:在STL的学习生活中,是否有一些让您印象深刻的瞬间或经历?是否有某一门课程或项目对您后来的职业选择或价值观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果有的话,这些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A:印象深刻的瞬间有很多,但最先浮现在脑海的,是一年级新生模拟法庭半决赛和决赛。在全班师生面前,我用生涩的英语、以不太成熟的语气和表达方式,进行案件辩论,并接受三位模拟法官(包括以语速快和问题犀利著称的“哈佛小快板”Matthew Stephenson教授)的连续“拷问”。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虽然那次我的表现谈不上成功,但它为日后工作需要的英文沟通和庭辩打下了重要的心理基础。

产生深远影响的课程其实有很多,因为STL的很多课程质量都很高,教授也非常愿意跟学生沟通和分享经验,比如TNLP法律实务课(现为LAWR)、Mark Feldman教授的合同法、跨国交易法、投资仲裁、Matthew Stephenson教授的法律解释课等等。如果选一门影响最深的课,我可能会选Stephenson教授的法律解释课,它贴近诉讼律师的日常工作——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对合同和法律文字进行解释,很多解释技巧和思维习惯,正是通过这门课程逐渐养成的。  


Q:当年在STL学习、实习、工作过程中,师兄是否有过感到特别大的压力?您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应对压力的?

A:压力是难免的。STL的课程设置将中美法律硕士的标准课程压缩在三年内完成,节奏很快,而且同学们普遍优秀,我的神经长期处于紧绷状态。压力最大的是刚入学的时候,一方面是还没适应这种学习节奏,另一方面受限于英语能力和此前学科的思维习惯等,我发现自己的吸收和输出能力会落后于部分同学(尤其是本科英语专业的学生)。但后来慢慢就进入比较正常的状态。

我认为这种压力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更好的方式是“多做少想”,同时通过运动锻炼或兴趣爱好调节节奏。事实上,只要对自己有要求,压力就不会消失,也不会随着毕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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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纽约bar


Q:在STL毕业之后,是什么促使您选择了进一步深造,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在哈佛攻读法律学位的过程中,您有何不同的感受?这一阶段,您又培养了哪些新的能力?

A:因为将职业方向定位成涉外争议解决律师,赴海外学习成为了一个很自然(虽非必须)的选择。我对哈佛充满好奇,很想知道在这种地方学习和生活会是怎样的体验。

由于我是先工作了两年才去读的LLM,所以当时的选课会比较有针对性,会更注重选两类课程,一类是几门比较hardcore的课程(例如Civil Procedure、Antitrust),目的是更深度体验哈佛的教学风格;另一类是跟我涉外争议解决职业方向比较相关的课程,例如诉讼、仲裁、调解、谈判相关的课程。此外,我还旁听了一些当时相对前沿新兴的课程,例如诉讼融资、法律科技等。从学业压力来看,STL其实不亚于美国一流法学院,所以STL之后在美国法学院学习,更多是锦上添花,而非质变。    

在学习和生活体验上,STL的师生互动更为紧密,老师除了上课之外,会乐于与学生分享课堂外的知识、实践经验和人生体会,也会跟学生们参与体育等娱乐活动。哈佛的师生关系则相对疏远,更多需要靠学生在office hour主动交流,或者通过给教授当研究助理拉近距离。不过,哈佛更强调校园与社会的连接,平时各社团会组织大量的活动,邀请外界实务人士分享经验,甚至开设不计学分的实务课程(一般由顶尖律所合伙人授课)。当然,近年来STL在这方面也在快速跟进,如今在校生的机会和资源都会比我们那时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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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学院毕业照


执业路径与跨境争议解决实践

Q:职业发展的初期,您遇到的最大挑战是什么?您是如何应对的?

A:有一句玩笑话叫“面试造航母,工作拧螺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职业发展初期的现实。在学校的时候,我们学的是论辩思维、策略分析、法律理念等内容,在职业初期,这些能力很难马上发挥作用(它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中后期)。职业初期分配到手里的工作,更多是基础性、辅助性的,整体特点是细碎、紧急、易出错、发挥空间小,很容易消磨人的职业热情。所以,最大的挑战我觉得是如何高效和妥善完成这些任务,在其中找到意义,并腾出时间和心思在案件中观察、学习和实践更高阶的技能。另外,也需要意识到,很多基础工作,恰恰是理解一个案件底层运作的最佳入口。

其实很多工作除了堆时间、下笨功夫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尤其是那个时候并没有AI可以辅助很多工作)。幸运的是,作为当时香港办公室唯一拥有大陆背景的成员,我在一些大陆相关的案件上参与程度比较深,有机会参与案件决策讨论、客户会议、直接起草一些重要文件的初稿、访谈证人和准备证言等。在其他案件上,尽管参与程度不一,但每个成员都有机会接触案件的全部材料,甚至可以全程旁听自己没有深度参与的案件的开庭。最有意思的经历之一是坐在证人旁边帮忙翻材料,近距离观察证人被盘问时的各种反应。这些都是学习机会。所以关于应对方式,简言之就是耐心加主动。 


Q:我们注意到,您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回国之后,您先选择在香港工作了一段时间,能否分享当时做出这一决策的考虑?是什么原因促使您从香港回到内地工作?

A:因为我的职业方向是涉外诉讼律师,更希望处理跟大陆高度相关的涉外案件,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社会和商业运作,所以最初并未计划到香港工作。后来得知美国顶尖争议律师事务所昆鹰(Quinn Emanuel)于2013年在香港开设了办公室,出于好奇心,我希望通过实习去感受他们的工作方式。在屡次投简历以及上一家实习律所天同的合伙人的推荐下,我成功获得了实习机会,随后因大陆相关案件增加而获得留用。

在工作了两年多并且申请到国外院校的offer之后,我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回归自己最初想要从事的职业方向。之后我加入了一家红圈所的争议解决团队,并在数年后跟这个团队一起加入蓬勃发展的汉坤,一直工作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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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行业会议


Q:您在香港和内地的工作经历较为丰富,能否简要比较一下两地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模式?

A:两边的工作节奏都紧凑且充满挑战,区别主要在语言和文化。在香港,同事是外国人居多,平时一般用英语交流,交流的内容也更限于工作相关内容;在大陆,除了部分案件需要用英文沟通甚至出庭辩论之外,母语中文是主要的交流语言,自然会更熟悉,同事们的交流层面也会更宽。

不过实际上还是具体看人的,不完全由环境决定。例如当时跟我紧密合作的一个韩国同事,之前是韩国的R&B歌手,我们平时就经常一起吃饭聊八卦,经常听他分享韩国当地的趣事。这些都是比较有意思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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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们了解到,您对高新技术领域的法律问题非常关注。鉴于高新技术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从传统化工到光伏新能源,再到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您认为这些不同类型案件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共性?在处理这些技术性强的案件时,有哪些挑战?是否每次都需要了解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如果是这样,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如何快速掌握这些专业领域的核心知识呢?

A:这些案件的共性在于每次都要学习很多全新的专业知识(这也是诉讼律师的乐趣之一),而挑战则在于如何快速理解重要的技术和行业问题,并将其转化为简单直白的语言,向同样非这方面专业的法官或仲裁员解释。很多时候,争议解决律师的价值并不只是找到某一个法律依据,而是帮助法官、仲裁员或交易对方理解一个复杂商业和技术事实:这个项目为什么重要、风险在哪里、责任如何形成、证据如何指向结论。比如在创新药出海的许可争议里,争议的焦点往往不是合同条款本身,而是“商业合理努力”、“勤勉义务”这些弹性概念,在研发推进、临床设计、商业化投入的具体语境下到底意味着什么——这要求律师既要懂合同解释,又要能跟科学家、临床团队、监管律师对话,并把他们的想法用最通俗的语言整合到陈述意见里,最终讲一个容易理解、可信且有说服力的故事。

简言之,这考验律师的通识能力和跨学科的一般思辨能力。这些能力在STL的学习中已有所培养,因为同时学习中美法律,本身就锻炼了超越单一法系的一般思维能力。这些能力放到跨学科思考也是通用的。    

就如何快速掌握相关知识(即达到诉讼或仲裁够用的程度),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1)多跟客户的相关专业人员沟通请教,而且不要怕问题太蠢,更不要为了显得聪明自己预设答案,或者提问浅尝辄止,宁可在前期多问一些基础问题,也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提问而在后续判断中犯基础性错误;(2)平时或在办案过程中读通识性的书籍或文章,看相关教学视频等;(3)多利用现有的AI工具,AI在基础知识普及方面非常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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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们看到,您在多个仲裁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您是通过什么途径,或者因为什么契机关注仲裁领域的呢?

A:如之前提到,我最初的理想职业是诉讼律师(因为当时还不知道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机制)。后来随着学习和实习的深入,我对律师的执业领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逐渐将职业方向定位成涉外争议解决律师。

对于争议解决律师来说,诉讼和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工具箱里的两种常用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我接触的案件大多约定仲裁——可能因为大部分商业合同对争议解决保密性和裁决可执行性的要求比较高——所以我自然地在这方面积累了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实际上,复杂案件往往需要诉讼、仲裁、谈判、调解多种手段并用,甚至涉及到不同司法辖区的平行程序。

另外,我觉得相较于诉讼,仲裁对不同法律文化、不同争议解决文化、不同证据类型、不同语言的兼容性更高,也会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定制化”空间。例如,我们处理的很多仲裁程序,虽然适用中国法,且在大陆仲裁机构进行,但仲裁语言却是英文,仲裁员来自世界各地,仲裁过程中,也经常使用程序令、证据披露、证人证言、专家证言等这些更常见于境外法律程序中的工具。这种融合的玩法既提升了案件处理的效果,也增加了办案过程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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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您如何看待当前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他们可能遇到哪些机遇与挑战?

A:从一个商事争议解决律师角度,我看到的风险主要包含如下几种:

第一,因不熟悉国际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导致的风险。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的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会约定为在境外机构(例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适用境外法律(例如新加坡法、香港法等)进行仲裁。许多中国企业对这类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并不熟悉,在交易和纠纷谈判的过程中就已经留下许多隐患(例如未保存相关文件、进行了一些未加保护的表述等),甚至在参与过程中也忽略了许多重要细节(例如带着中国诉讼的思维参与国际仲裁,不熟悉证据披露的边界、不习惯准备和盘问证人、忽略了程序令的约束力等等)。这些风险和隐患经常在最后成为企业败诉的主因,而非企业在实体上真的处于弱势。

第二,因东道国政策变动、地缘政治等复杂原因导致的风险。中国企业现阶段的出海模式,比过去“重”很多,不仅是产品出海,还包括业务出海,例如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搭建供应链等。出海做得“重”的好处很多,是顺应时代的一种做法,但其风险在于,企业会有更多资产、人员、合同关系、许可证照和供应链资源沉淀在东道国,一旦当地政策、监管或地缘政治环境发生变化,企业受到的影响也会更直接。有些东道国的政局可能不会太稳定,政策可能朝令夕改,也不一定一直对中国资本友好。相应地,中国的投资可能会面临被直接或间接征收等风险,并且中国投资者利用传统的外交沟通、行政申诉、本地诉讼等手段不一定能取得有利的结果。对于这种情况,中国投资者可以多考虑利用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条约下的救济措施(例如谈判和仲裁),实践表明,这种措施经常能促使投资人与东道国达成对投资人相对有利的和解。但是,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对这项工具了解比较少(包括因此在前期没有进行合理的条约规划和布局),或者不敢轻易使用。STL在投资仲裁实体和程序规则方面的训练,让我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一种“回到主场”的熟悉感,也期待STLers们后续多让中国企业意识到这项工具的作用和使用方式。  


个人感悟及未来期许

Q:回望过往,您认为在STL培养的哪些能力对您的职业发展最为重要?如果未来的目标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您认为我们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应当培养哪些关键素质和能力?

A:关于STL培养的能力,我觉得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包括超出单一法域思考的习惯和意识、用英文思考、写作和沟通的基础能力、与不同背景的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等。这些能力都和我日后的工作息息相关。例如,在我们处理过的不少案件中,争议解决机构是境内仲裁机构,适用法律是中国法或CISG,仲裁语言却约定英文,而且三名仲裁员分别来自不同司法辖区(因合同约定),例如一名中国律师,一名外国律师,一名外国法学教授。这些案件还经常涉及不同领域的事实证人(如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等)和专家证人(如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市场专家等)。这就要求律师在与他们沟通和互动的过程中,具有较高的空杯心态和融会贯通的能力。这些能力其实就是入学的时候创院院长Jeffrey Lehman在入学典礼时强调的 —— 来到STL,意味着要暂时放下过去所学,去理解很多全新的东西。

如果目标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我觉得可以提前做好的准备(包括注意培养的素质)包括:打好法律基础、打好英语基础(尤其是认真对待STL的TNLP课程)、学会高效地沟通协作(涉外法律问题很少能单打独斗完成)、多与同学(不限于STL同学)和老师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以后可能会经常合作)。

另外,我也建议学弟学妹们尽早培养合理使用AI工具的能力。AI不会替代扎实的法律训练,但已经在检索、事实梳理、初步写作、知识学习和工作流程管理等方面改变法律工作的方式。需要关注的是能否在保持独立判断、严谨写作和专业责任感的基础上,把AI变成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工具。这个问题我自己也还在持续探索。同时,随着AI深入商业场景,训练数据合规、生成内容权属、AI部署的责任边界等新问题正在快速涌现。这些新兴领域的问题值得学弟学妹们提前关注。

Q:站在十年的时间节点上,您有什么话想对STL的老师、同学,特别是即将踏上职业道路的学弟学妹说吗?

A:STL和深研院是一座宝库,提供的远不止课堂上的知识,这一点上学的时候可能不一定会充分意识到(因为课业太忙等原因)。除了完成课业之外,我会强烈建议多跟同学和老师交流,多向他们学习,多寻找未来可能长期信赖和合作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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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让您用一句话总结过去十年的职业历程,或分享您的座右铭,那会是什么?

A:Never take no for an answer.

这句话对诉讼律师来说特别重要。因为很多案件,可能一开始很多人会告诉你赢不了,例如客户、同事、法官、案外人等,会有不同的人给你泼冷水。但往往在采取合适的方式积极争取、拉扯、变通和周旋后,最终能够获胜,或者能取得远超最初预期的结果。所以不能被一开始的“no”吓到。跟很多竞技运动一样,胜算很多时候是慢慢拉扯出来的。

在诉讼仲裁之外,这句话也同样适用,很多时候,看似关闭的机会,不一定是绝对的终点。只要继续寻找路径、调整策略、争取资源,往往会出现新的可能性。STL 的发展也是如此,一开始也有不少看衰的声音,但十年之后再看,它已经证明了自己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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