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吴奕锋

助理教授

wuyifengabcd@pku.edu.cn

​“自然资质的分布无所谓正义不正义,人降生于社会的某一特殊地位也说不上不正义。这些只是自然的事实。正义或不正义是制度处理这些事实的方式。 “ “The natural distribution is neither just nor unjust; nor is it unjust that persons are born into society at some particular position. These are simply natural facts. What is just and unjust is the way that institutions deal with these facts.” —— 罗尔斯《正义论》(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 吴奕锋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合同、侵权)和商法(保险法)。他曾于2014年-2016年间担任北京大学法律评论编辑,2013年-2014年间担任民法案例研习课程助教。他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北京大学获得民商法硕士及博士学位,在德国科隆大学获得保险法博士学位。

    • 保险法

    • 合同法专题研究

    • “责任保险之责任确定约束力的体系构建”,《保险研究》2023年第6期。

    • “责任保险人抗辩义务的引入路径”,《法学》2022年第7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22年第12期全文转载)。

    • “论精神性履行利益的违约损害赔偿――从62份婚礼摄影合同判决展开的理论建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

    • “论不定期继续性合同随时终止制度——评《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的规定”,《中外法学》2019 年第 2 期。

    • “论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191 条”,《法律科学》2018 年第 1 期。

    • “论赔礼道歉责任适用情形与法律化的不可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2017年第64卷。

    • “论作为家庭暴力独立形态的经济控制”,《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6年第6期。

    • 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

    • 法学硕士,北京大学

    •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

    • 法学博士,德国科隆大学

[1] [2] [3] [4] 下一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