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国法简史

中国经济现代化与法律现代化之间深入的促进关系的根本蓝图,由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上任伊始提出,并在1992年南巡时再次提及。经济史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提出的“执行契约的效率是决定经济绩效的唯一重要因素”支持了邓小平同志的远见卓识。

尤其是在一个建立于知识与科技创新之上的新经济时代,现在的领导人同样理解经济与法律现代化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正如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其2014年8月29日的深圳和前海之行中强调的:“我们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规则,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金融创新,土地管理,商事审判,国际仲裁法定机构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许勤市长也在多个场合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例如,“一个城市越早提高其法制环境,它就越有可能在竞争中抢占先机”。

也正是以上原则支撑海闻博士(中国知名发展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前院长)在2007年提议在深圳建立创新性专业法律研究生教育,以(1)增进推动不同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协助政府制定完成一系列推进相关政策与实践和工作,促进推进世界与中国的跨境贸易往来和国际关系往来;(2)培养中国本土法律职业人才。这些法律人才既能为中国日渐复杂的国内经济服务,也能在国际舞台上成功地与英美主流律所竞争;(3)为中国在国内为最优最优秀的学生提供经济负担较低得起的高水准J.D.教育(在此之前,中国学生要获得J.D.教育必须远赴美国海外、花费甚巨)。海闻院长的先驱性想法是向深圳引进最优秀的教授、最好的教学方法以及最好的美国法学教育,将这些与北京大学享有国际声誉的中国法研究生课程相结合,从而首创性地创造真正的跨国法律职业教育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了海闻院长的提议,批准了北京大学在深圳创设中国——也是乃至世界上——唯一的在美国本土之外完整地进行美国法律教学的同时授予英文教学的美式法律博士(“J.D.”)学位以及中文教学的中国法法律硕士(“J.M.”)学位的法律课程。次年,北京大学新设立的国际法学院(STL)招收了第一届学生。北京大学任命曾任康奈尔大学校长、密西根大学法学院院长的杰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担任创院院长。

正如以下将要展现的,现今STL 日益壮大的常驻全职教授队伍足以媲美世界上任何顶尖法学院的师资。在中国没有其他任何一家高等教育机构在聘请高水平外国专家方面有如此的成就。STL教授的师资队伍与国际同行的合作正在促使深圳成为国际顶尖法律学者和法律研究机构网络的中心。STL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影响了深圳、中国乃至国外的公共政策讨论。STL的图书馆将为法律研究与服务提供一流的法律研究和服务资源,以帮助适应深圳的战略性产业走向世界。

此外,虽然STL还很年轻,STL毕业生已经在深圳、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雇主处担任重要职位。这些雇主珍视STL的创新的法学法律教育尖端项目,以及其为培养与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和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相适应的法律职业人才所做出的贡献。STL录取的是中国最优秀的学生,他们的学术成就出类拔萃。选择STL的国际学生日益增多,待他们回到各自国家,成为各行各业的领袖就任领导职务,深圳乃至中国的战略利益会因此得到增进。

STL的根本性贡献在于:(1)为深圳创造和持续培养尖端法律职业人才;(2)为深圳的经济和新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必须的法律基础设施;(3)促进深圳的国际化,使之成为世界顶尖法律学者和法律研究机构网络的中心。这些贡献并非空中楼阁,它们正是STL存在的基础。以上既是STL成立的原因,也是STL不懈奋斗和正在成就的目标。

创新的法学教育

STL是一所年轻的法学院,迄今为止仅有十届毕业生,但已经成功吸引了世界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公司、政府机构和以及大学的注意力。STL毕业生任职的一流国内及跨国律所包括:方达、金杜、君合、Kirkland & Ellis、Shearman & Sterling、Paul Weiss、Simpson Thatcher、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DLA Piper、Morrison & Foerster等。STL毕业生任职的顶尖中国及跨国公司包括:华为、腾讯、百度、沃尔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普华永道(深圳)、通用电气等。STL毕业生任职的重要政府部门、非盈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包括: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联合国难民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选择继续深造的STL毕业生则被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巴黎政治大学学院、欧洲学院等在内的世界著名学府录取。STL毕业生的就业率接近100%。这些毕业生有很大的潜质成长为行业和社会领袖。

STL独特、富有创新性的法学教育项目吸引了世界的目光。STL的J.D./J.M.双学位课程涵盖了复杂的公司与监管问题、商事与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比较法律传统。这些课程由杰出的跨国师资队伍讲授,其深度和广度在中国可谓一时无两。STL未来还将开设更多的让学生能够在教授指导下处理真实法律事务的课程。例如,在STL拟新设立的中小企业创业者法律诊所中,学生将会为深圳的新设兴企业提供广泛的咨询服务,涵盖组织结构、知识产权等在企业初创阶段经常遇到的民事以及监管问题。

J.D.学位对于STL学生的真正价值远不只是学习不同领域的美国法律。这一学位的真正价值在于让学生获得严谨的分析能力、全面审视问题的能力、创造性地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说服他人的能力,这些能力是在任何国家成为卓越的律师、法官以及各个行业的领袖所必备的技能。

STL学生之所以能具备以上技能,是因为学院从多个国家聘请的卓越师资所使用的独特教学方式:把对重要而具有启发性的真实案例的认真研读与思考,与高强度的课堂互动相结合。在这种互动教学中,教授不断地就学生所阅读的案例向学生进行提问和质疑。例如:“这一案例中的事实是什么?”“如果案件把事实是另外一种情形呢?”“如果将案件事实再变化一下呢?进行【另一种】变化呢?”“你觉得案件的处理结果还应当与本案一样吗?”“为什么应当一样或者不一样?”“假如相关的法律与此不同,而是另外一种规则,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改变吗?”“为什么应当或者不应当为改变?”“你同意案件的判决吗?”“你会怎样为败诉的一方提出理由?”

以下是一些STL学生对于该教学方法的真实体验的总结:

“对我来说,学习美国法是一种崭新的体验。它与我之前的学习经历截然不同。这里的教授使用苏格拉底教学法。在课堂上,他们点学生的名字,问学生问题,然后学生回答问题。起初,我认为这一教学方法效率较低——教授们为什么不直接讲授呢?但是我很快就认识到苏格拉底教学法不只关乎效率。它是一种教育自己的方法。通过教授的提问,学生学会教育自己。通过这一反复问答的方式,教授们试图帮助学生形成分析能力——教授们在训练学生的思维。”

STL最吸引我的一点是,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分析复杂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背书。”

“对我而言,STL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教学方式。这一方式注重启发性思考而不是知识灌输。……教授们不会直接肯定或否定学生的任何回答,他们会要求学生更全面、更深入地思考问题。”

“我在STL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学习上互相帮助。这与中国的教育体系所灌输给我的理念非常不一样。在中国教育体系下,我们必须在巨大压力下相互竞争。每个人都想跻身尖子生的行列。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愿与他人分享新的想法与成就。来到STL刚刚十天,我与室友们就已经开始互相帮助阅读案例、交流想法……STL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打动了我……”

“我对苏格拉底教学法和模拟法庭的印象最深了。它们使我更好的理解到STL与传统中国法学院之间的不同。在STL,主动思考和批判性思维非常受重视。尽管在STL四年的学习将会是要求严格而富有挑战性的,……【但我认识到】法律学习可以是有趣的、令人兴奋的。”

这一深度互动的教学方法与中国主流的法学教育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典型的中国法学课程中,课堂教学的方式通常是针对大量学生(常常一两百人)的单纯讲授,师生在课堂上极少甚至根本没有互动,教学侧重于抽象理论的学习和死记硬背,而不是注重以培养技能为中心的课程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样的教学方式与侧重,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大陆法系的特点,也反映了中国法学教授的一般观点,即,认为讲授式教学能够更好地让学习者掌握复杂的成文法体系。然而,一些重要的中国法学学者开始提出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单纯的讲授式教学只会导致对于复杂法律问题的肤浅理解,更不能培养法律解释与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必备技能。

因此,这些学者呼吁中国法学教育的全面改革,他们倡导革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的研究方法与国际视野以及处理法律问题的必要技能。在此方面,STL走在了最前列。STL聘请的许多中国法教授都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倡导者,他们革新了STL的中国法律硕士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在保留了具有大陆法系特征的核心法律内容的同时,也着重加强与法律实践相关的法律技能训练。

顶尖的跨国师资

STL广泛聘请世界顶尖学者,成功组建了卓越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前文提到过,STL的创院院长曾任康奈尔大学校长、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纽约大学上海分校常务副校长。STL的现任院长历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创院院长、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任顶级跨国律所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STL的全职常驻师资队伍包括在国际贸易法、食品安全政策、国际公法和民商事争端解决等领域享誉全球的学者,以及在投资协议仲裁、资本市场、证券法规、比较公司治理、中国法制史与法哲学、中国环境法与行政法、中国民法等重要法律领域领先的学者与学术新星。STL的常驻教授曾任教于伦敦大学、伊拉斯谟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艾克斯-马赛大学等世界一流学府。STL的定期客座教授包括来自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纽约大学、国王学院(伦敦)、乔治城大学等顶尖研究型大学的知名学者,还有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杰出法官和律师。正如一名STL学生所赞叹,“在STL学习,就像是身在中国的留学!”

深圳这座城市无疑是STL能够成功吸引顶尖师资和学生的重要原因。这里交通便捷,富有创新精神,并拥有多元的经济和文化。深圳的吸引力也使STL成为主办国际会议的理想地点。例如STL与《欧洲法律杂志》和欧洲学院(布鲁日)联合主办的“第九届国际青年法律学者研讨会”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优秀青年法律学者来深圳参会。我院联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法学与历史学的对话“汇聚了国内外二十余位知名法学家与历史学家共同探讨在司法程序和历史研究中的事实认定问题。由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主办的”2019年软法国际研讨会:法院和公共机构对软法的运用——中欧比较视角”吸引了来自赫尔辛基大学、米兰大学、艾克斯-马赛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澳门大学等高校的多位知名学者共同参与,研究软法领域的机遇与挑战,探讨软法在经济、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由我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联合承办的“创投企业成功之路——法律与融资问题解析”中美专家论坛吸引了来自北京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来自中美两国的企业家、律所合伙人共聚一堂,为创投企业的孵化与发展建言献策,就创投企业如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跨越式发展进行深入的讨论。

世界级学者受聘到深圳任教于STL,他们同时也是向世界介绍深圳的学术大使。近年来STL的学者受邀发表主旨演讲或授课的高等级学术和外交论坛就包括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全球大学峰会、在布鲁塞尔索尔威图书馆召开的欧盟-中国关系高级会议、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法律职业道德多国会议、在首尔召开的国际商会亚太会议、在安塔利亚召开的土耳其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及法官和检察官高等委员会特别会议、就新建以色列-巴勒斯坦国际仲裁中心议题在拉马拉召开的国际商会-巴勒斯坦会议、就中非投资协议议题在华盛顿特区召开的美国国际法学会会议、在华沙召开的欧洲法学专业协会年度会议等。

与此同时,STL的学者受聘于世界各地的顶尖大学担任课程或者进行学术讨论。这些大学包括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京大学、芝加哥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京都大学、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欧洲学院(布鲁日)、欧洲大学学院、开普敦大学、巴黎政治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等。一位STL的教授曾以联席主席身份主持跨国仲裁协会的会议,与会者包括来自三十多个国家的高级代表。另一位教授在以国际法为主题的某学术性网站担任嘉宾博主,该博客每天都有数千人访问、阅读。

STL卓越的全职教授、访问教授以及他们在国际上广泛的人脉资源,可以成为一个罕有其匹的跨国“智库”,为深圳市政府和其他本地机构的高级政策研讨、官方报告、国际论坛和教育等事务提供卓有价值的服务。

杰出的学生

凭借北京大学的声誉和学院优质的教学资源,北大国法一直享有最优质的生源。要符合北大国法的入学条件,中国大陆学生必须:(1)以最优异的本科学习成绩从国内顶尖大学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者,(2)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超过北京大学自主确定的专业分数线;(3)参加“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 “LSAT”)。

此外,在被STL录取之前,学生还必须通过严格的面试,接受STL教授一对一的英语语言能力测试。经过数轮筛选以后录取的中国学生,在踏进STL之初就已经具备了国际领导能力的潜质。

这些基本素质使得STL毕业生有可能在就业市场上表现出色,在校期间也获得了各种杰出成就。例如,2013年STL的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代表队摘得了中国区冠军。同年,STL的Vis模拟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代表队获得了中国区冠军,并赢得了受资助去奥地利维也纳比赛的机会。STL的学生参加了八个不同的国际模拟法庭辩论赛,与来自世界顶尖法学院的学生同场竞技,在这些比赛中均表现突出。STL的学生创立并编辑了《北京大学跨国法律评论》。该期刊以英文出版,专用于刊载跨国法领域的学术文章,读者遍布世界,所刊载的数篇文章已经获得了国际赞誉。还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将近40%的STL的J.D./J.M.学生通过本院的交换项目在国外一流法学院交换学习。

STL针对已经拥有法学学位并可能已在本国执业的外国学生开设LL.M.学位。北京大学的全球性声誉、在深圳生活的机会、STL的英文课程设置以及STL在中国法和跨国法领域的独特造诣将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法律工作者和学生。STL的LL.M.毕业生将带着对深圳与中国的熟悉和感情回到其本国担任重要职位。假以时日,这无疑将进一步促进世界对于STL、北京大学、深圳乃至中国的关注。

STL的教育项目与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系

从很多方面看,STL的J.D./J.M.法学教育项目正是为了向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其所需的法律服务而设计的。我们的目标是,使毕业生:(1)具备以跨学科的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能够为生物科技、信息技术、能源、金融服务和艺术娱乐等领域的新兴产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及(3)成为具有良好的知识储备和心态,能够在中国高速国际化的进程中富有进取性地进行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

正如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课程简介部分所呈现的, STL的法律课程主要是以社会问题为导向的。例如,STL开设了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法律与生物科技、网络法、争端解决、房地产交易、法律与医学、反垄断等课程。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课程组织形式自然而然地与其他学科深度关联。例如,一些法律课程涉及经济分析方法;一些涉及应用科学;一些涉及文化和区域研究;还有一些涉及心理学与组织行为学等。在STL,这些法律课程所固有的多学科分析方法能够得到更好的训练:一方面,身处在一所综合性大学,STL的学生可以选修由深圳研究生院开设的非法律类课程(有一定学分限制);另一方面,STL能够更便利地聘请其他专业的教授以完善其法律课程,还可以在必要时比较容易地双聘跨学科教师。

与此同时,法学与法律分析对自然科学的依赖日益增加。当今的争端解决往往涉及科学证据以及专家证人的证词和评估报告。在环境、健康以及安全领域,前沿科技的发展对于重要的管制和政策决定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那些十年前还默默无闻的产业现在已经开始利用生物科学与信息科学领域的基础性研究;这一发展反过来又为知识产权法增加了新的维度与重要性。最近,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了一份报告,论述了“科学与法律的交汇”。这一标题巧妙地展现了法律与科学领域的深入交叉,而这一趋势正是STL在课程设置中所致力于体现的,对于深圳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最后,法学与法律实践的国际化正是创建STL的目的。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地理与政治界限不再显著地限制世界范围内的商业流动与法律服务。跨国法律事务随处可见。随着不同法律传统的相互融合,新的法律业务领域开始出现。全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和城市正迅速地提供能够推动下一轮经济增长的法律框架。这些趋势要求法学教育培养出能够深入认识和理解不同法律传统、不同商业实践和期望、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关于真理与正义观念的新一代法律人。STL和深圳正处在这些变革的最前沿。

STL的法学教育让毕业生具备了为一流的律所、公司、政府部门以及非盈利性组织所普遍重视的能力,包括出色的跨行业、跨学科的分析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卓越的控辩技巧与谈判能力、深入的跨文化意识以及杰出的领导力潜质。因此,STL在中国的法学教育改革事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培养大批高端法律专业人士,以服务于深圳市与泛珠三角区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如生物科技、信息科技、网络、能源、金融服务、艺术娱乐等)以及相关的日趋复杂的跨国贸易往来。

STL的研究工作影响政策制定和社会发展

STL虽然还很年轻,但其研究经常与中国政府决策中的政策议题和计划直接相关,并因此而闻名国内。例如,外交部副部长张建国不久前向STL的创院院长杰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和C.V.Starr法学教授弗朗西斯•施耐德(Francis Snyder)颁发水晶纪念奖杯,以分别表彰他们在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食品安全政策领域的学术贡献。C.V.Starr法学教授马培德(Peter Malanczuk)是在国际公法和民商事仲裁领域享誉世界的学者。他同时受聘于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理事会和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顾问委员会。实务教授满运龙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则》制订工作的学术顾问。

STL其他教授在金融服务法规、证券法规、知识产权和比较公司治理等领域的研究同样影响了深圳、前海乃至世界其他地区的政策和商业实践。STL的教授就以上领域撰写的学术论文在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美国)西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北京大学和纽约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编辑的顶尖法律期刊上发表;专著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等世界著名学术出版机构出版。

STL与世界顶尖学术机构合作研究的典范是STL新成立的“中国法律职业与法律制度研究所”。该研究所汇聚了来自STL、香港大学、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开普敦大学等机构的重要学者。

广东省因获准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工作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圳和前海处于一个拥有多种法律传统和受到多种国际影响的区域,正大胆推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例如,深圳市中级法院最近在审理涉及大陆和香港当事人的案件中,开始允许香港公民成为陪审员),更是占据了独特的地位。STL的“中国法律职业与法律制度研究所”将会系统地跟踪、记录和发布深港两地乃至珠三角地区经济和法律一体化进程的数据。该数据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 基于珠三角地区大陆法系、普通法系、中国传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融合的独特局面,其相应的法律服务市场也经历着适应和调整,我们将以此为背景关注该地区联营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的发展变化;

  • 在以上因素影响下,区域内律师之间产生的对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不同理解;

  • 在适应不同法律实践、商业实践和区域特有传统的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及

  • 在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的角色和影响。

珠三角地区法律领域的最新发展很可能预示着中国其它地区的发展情况,同时预示着中国和中国的传统对于全球法律服务和法律制度日益增长的影响。STL新建立的“中国法律职业与法律制度研究所”将在世界范围内有助于对以上重要发展情况进行学术和政策评估。

法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

STL的所有学术和教学活动都依赖于世界一流的法律图书馆和信息资源。这是STL的高水平研究师资的基本要求。STL的学生也依赖于这些资源。教授先进的研究技能是STL的教育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掌握这些技能对于STL毕业生为深圳乃至中国的经济提供其日益依赖的高端法律服务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亚洲最大的综合性中英双语法律图书馆是STL工作的重中之重。幸运的是,如今绝大部分法律图书馆藏可以通过电子资料库检索查阅。

先进的法学院新大楼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崭新的 教学和办公大楼 由世界著名的KPF建筑师事务所设计。正如这一前瞻性设计的建筑介绍所言:STL坐落于中国领军创新城市,是中国最富创新精神的法学院。新大楼的标志性特点之一就是教室配备先进的视听远程交流技术。这使得STL的学生和教授可以与来自全国乃至世界的学生、教育者和行业领袖进行毫无障碍的互动交流。STL已于2017年2月入驻新大楼。

新大楼将使得STL可以在未来几年将LL.M.项目的学生人数提高到每年70人,将J.M./J.D.项目的每年在校学生总数提高到600人。

在中国没有其他任何一家高等教育机构比STL在聘请高水平外国专业人员方面更有成就。STL日益壮大的中外全职教授队伍足以媲美世界上任何顶尖法学院的师资。STL教授与国际同行的合作正在促使深圳成为国际顶尖法律学者和法律研究机构网络的中心。STL的学术研究成果影响了深圳、中国乃至国外的公共政策。STL的图书馆将为法律研究与服务提供一流的资源,以帮助深圳的战略性产业走向世界。

虽然STL还很年轻,深圳、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雇主都正在密切关注STL创新的法学教育,以及它为培养与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和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相适应的法律职业人才所做出的贡献。STL毕业生因其严谨的分析能力、创造性地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领先产业中的竞争力以及对国际交往的推动作用而获得极高的评价。STL录取的是中国最优秀的学生,他们拥有成为未来领袖的巨大潜质。选择STL的国际学生日益增多,待他们回到各自的国家,成为各行各业的领袖,深圳乃至中国的战略利益以及与世界的友好关系会因此得到增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