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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S. Baker

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

John S. Baker, 乔治敦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访问教授,同时也是牛津大学奥里尔学院的访问学者。他是一名法学荣誉教授,还曾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的Dale E. Bennett法学教授。他曾是美国传统基金会的兼职研究员(2008年春)和美国天主教大学法学院的杰出学者(2011至2012年)。他曾执教于多所高校,包括杜兰大学法学院、梅森大学法学院、佩珀代因大学法学院、纽约法学院、香港大学以及达拉斯大学管理学院。此外,他还是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的访问教授(1999至2011年)和智利安第斯大学的富布赖特研究员(2012年)。作为富布赖特学者(2006年),他曾在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台湾地区、越南及菲律宾的高校和研究所展开讲座。2016年9月,他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一道,代表美国驻京大使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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