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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黄卉教授应邀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并作报告

2021年10月16—17日,“第十七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沈阳举行,我院黄卉教授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旨发言人,就经济宪法条款的解释进行了报告。本届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邀请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40位宪法领域前沿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会议中对议题进行了细致论说和充分研讨。

中国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其中包含多项社会主义范畴和相关概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上述内容涉及宪法层面的制度以及和宪法直接关联的制度。有鉴于此,本届会议聚焦“社会主义”、“制度”两大基本范畴,围绕如下四篇未刊的范畴会议新作展开:

  • 黄卉:《经济宪法研究的一些观察》

  • 陈明辉:《论社会主义作为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 任喜荣:《中国特色宪法实施的“领域自觉”及其制度分析》

  • 王锴:《论宪法上的制度保障》

在报告中,黄卉教授首先明确了经济宪法、经济宪法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并从发生学的角度回顾和梳理了中国学者在对德国经济宪法的研究性引介中所作的开创性贡献;在对经济宪法相关的理论研究和论争进行梳理和介绍之后,分析了几位年轻宪法学者对经济制度条款的体系化努力,并于此基础上谈及了自己对经济宪法学研究的感想,提出了对宪法基本范式“权力—权利”公式的具体阐释。最后,黄卉教授坦承就其目前的研究,更多是看到了解释社会主义条款的困难和疑惑,规范宪法学尺度上的学术拓展还有赖于我国的宪法实践和学术共同体的努力。针对黄卉教授的报告,人民大学的李忠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安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邵六益、苏州大学法学院程雪阳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开拔于五四宪法五十周年之际的2004年,是旨在研讨凝练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体系的会议平台,至2021年已举办至第十七届,其提供的高参与度的学术交流平台与极具洞识的研讨成果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宪法学的理论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部分信息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民主与法制周刊、浙大公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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