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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国法教师海外招聘代表团顺利完成德国之行

2019年10月9日至17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STL)金自宁教授、黄卉教授以及人事助理主任王巍老师前往德国法兰克福、弗莱堡以及柏林,成功举办了STL中国法教师招聘宣讲会暨“德国法律评注与鉴定式案例分析本土化”研讨活动之法兰克福以及柏林专场,吸引了诸多就读于德国各著名大学法学院的博、硕士学生到场参加。此外,代表团与法兰克福大学、弗莱堡大学、洪堡大学、柏林自由大学的有关负责人接洽,向其介绍STL的建院历史、师资配置以及发展定位与目标等情况,并就学院间可能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进行商谈,在促进院校合作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德法律文化交流。

10月10日,抵达法兰克福当日,代表团访问了德恒律师事务的合作伙伴德国BUSE.DE律师事务所,与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德国代表常洪滨律师、BUSE.D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Wolfgang Meding律师交流德国欧洲法律市场中的中国业务情况,就STL学生实习机会和条件进行了商谈。

10月11日,代表团访问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受到了法学院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交流事务的Shukvani女士、负责LL.M.项目的Lewald女士的接待,法兰克福大学法律与金融学院项目官员Shen Dee Kobbelt女士、陈翀翔女士也参加了会谈,双方就学生交换和教师互访、合作进行了商谈并敲定了初步意向。

随后,代表团在法兰克福大学举办了STL首场海外招聘宣讲会暨“德国法律评注与鉴定式案例分析本土化”研讨活动。来自科隆大学、海德堡大学、弗赖堡大学和法兰克福大学的多位青年学者到场参加。主题报告阶段,在科隆大学进行民商法方向研究的吴奕锋细数了自身与民法案例研习方法的三次“邂逅”,他认为这三种案例研习方法难易程度大相径庭,差异之一便在于大量德国法律解释的工作已被“法律评注”解决。其他参会嘉宾围绕自身的专业或论文逐一发表意见,最后大家都同意,按照目前我国法学教研和法律实践的需求,在引入德国评注和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同时需要将本土化问题纳入考虑视野,且无需追求一步到位,而是应该循序渐进地探索适合我国法律教研实践的方法。

宣讲会后,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教学副院长、东亚学跨学科研究中心副主任Moritz Bälz教授与代表团见面,当他了解到STL的国际性组织结构和教学研究理念后,便表达了希望和STL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在不久将来拜访STL的意愿。

10月14日,代表团拜访了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与法学院院长Jan von Hein教授、教务长Jan Lieder教授、国际经济法东亚部负责人卜元石教授会谈。弗赖堡大学是德语地区中国法研究和中欧法律比较重镇,会谈双方很快达成了加强联系合作、互访的意向。随后,三位老师与在弗赖堡访学的中国学者和学生座谈,就比较法研究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

 

10月15日,STL中国法教师海外招聘宣讲会暨学术研讨会柏林专场在洪堡大学顺利举办,来自洪堡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哥廷根大学、不莱梅大学、基森大学的十多位法学博士生到场参加,活动现场讨论异常激烈。以优异成绩通过德国法学第一次国家考试、又在德国洪堡大学完成公司法博士论文的陈霄博士,以《侵权法》第54条为例,通过分析医疗损害中过错要件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判决中的认知错误和矛盾,生动地描述了现阶段引入德国法律评注技术的困难,论证了法律评注本土化的必要性。与会的青年学者纷纷发表了对德国法律评注和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意见,有的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有的针对法律评注目标,有的针对法学方法论在案件分析中的功能等问题,深入推进法律评注和德式案例分析法如何本土化的思考。

10月16日返程当天上午,STL代表团访问柏林自由大学,首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Marzik博士带代表团参观了图书馆的开放阅览室和闭馆藏书,随后,已经荣退的两位与中国法学届有着深厚交往的著名学者Philip Kunig教授、DetlefLeenen教授会见了代表团成员,介绍了柏林自由大学和历史上著名的柏林大学之间的精神渊源。

自此,STL中国法海外招聘代表团行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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