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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n P. Ho教授就“唐律的实施与应用”主题开展讲座

On January 6, 2015, Professor Norman P. Ho, assistant professor of 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 delivered a talk o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ang Code in the Tang dynasty.

Norman P. Ho教授将丰富的史实资料和案卷译成英文,指出唐律的实施应用与其具体条款曾出现矛盾。有时,官员们的判案与唐律的具体要求(尤其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角度)存在不符之处。然而,有些案件的判决也表明有的官员们在公平公正地应用唐律条款。Ho教授指出,对待这些不一致的地方不必惊讶,唐朝时期的动态历史和唐帝国的地理差异需要管理的多样化,以及因时期、地域而不同的法理学方法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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