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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M. O’Hare

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讲师

在盛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四十年后,John M. O'Hare以讲师身份加入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他曾在多地执业,包括亚洲,曾任盛德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公室的执行合伙人。此外,他曾任暑期实习生项目主席,律所招聘主席以及法学继续教育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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